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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师范学院“名师工程”实施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

发布单位:信息中心   发布日期:2007-05-02

各院系、各直属单位:

现将《安庆师范学院“名师工程”实施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挂到校园网上,请组织教职工学习讨论,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修改的部分可在原文上用红色标出,或单独用文字表述。单位修改意见请在电子政务平台上发送;教师个人的修改意见可通过电子邮件(renshi@aqtc.edu.cn或yj91818@163.com)发送,邮件主题用《“名师工程”实施办法修改意见》,并请署真实姓名,也可送纸质材料。

修改意见和建议请在5月18日前递交。

人事处

2007年4月30日

安庆师范学院“名师工程”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为了贯彻教育部教高〔2001〕4号、教高〔2005〕1号、教高〔2007〕1号、教高〔2007〕2号文件精神,积极推进 “名师工程”,加强教学团队建设,大力表彰在教学和人才培养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特对纽约国际官网“名师工程”实施办法予以修订,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名师工程的目的

学校主要通过选拔、培养教坛新星、首席主讲、教学名师来实施名师工程,目的是:通过名师工程的导向作用、名师的带头作用,促进教学内容和方法的改革与研究;建设一批教学质量高、结构合理的教学团队;造就一支师德高尚、治学严谨、开拓创新、勤奋向上的高素质的师资队伍。

二、教学名师、首席主讲、教坛新星评选的基本条件

教学名师、首席主讲、教坛新星必须是承担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教学名师须受聘副教授以上职称;首席主讲须受聘副教授以上职称或获得硕士以上学位的讲师;教坛新星须受聘讲师以上职称或具备硕士以上学位的助教,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其他条件参照《安庆师范学院教学名师评选指标体系》(附件1)、《安庆师范学院首席主讲评选指标体系》(附件2)、《安庆师范学院教坛新星评选指标体系》(附件3)。

三、教学名师、首席主讲、教坛新星的评选步骤与方法

1.校级教学名师、首席主讲、教坛新星每年评选一次;省级教学名师须在校级教学名师的基础上推荐。

2、符合上述基本条件的教师向所在教学单位提出申请,由所在教学单位择优向学校推荐。

3、由校教学工作委员会评审,提出建议人选,报校党政联席会议研究通过。

4、校级教学名师、首席主讲、教坛新星的推荐、评选,应设立公示环节,以提高评选表彰工作的透明度。

四、教学名师、首席主讲、教坛新星的待遇与义务

1.待遇

(1)授予安庆师范学院教学名师、首席主讲、教坛新星荣誉称号,其中首席主讲、教坛新星任期三年。

(2)考核合格以上者发放教学名师、首席主讲、教坛新星津贴。

2.义务

(1)必须承担教学、教改和教研任务;

(2)每年上一次公开课;

(3)在学科、专业、课程建设中发挥带头或骨干作用;

(4)撰写教后记、教学经验总结。

五、教学名师、首席主讲、教坛新星的考核

教学名师、首席主讲、教坛新星的考核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办法另行制订,考核工作由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共同组织,并由教学工作委员会讨论通过。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不合格者取消其相应称号和相关待遇。

2007年4月29日

附件1 安庆师范学院教学名师评选指标体系

附件2 安庆师范学院首席主讲评选指标体系

附件3 安庆师范学院教坛新星评选指标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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