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眭鸿明教授解析“物权法”

发布单位:科技处   发布日期:2008-06-05

2008年6月4日下午,安庆师范学院兼职教授、南京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眭鸿明教授在龙山校区作题为“物权法漫谈”的学术报告。报告会由政法学院党总支书记焦少林教授主持,法学专业200余名师生聆听了报告。

眭鸿鸣教授对物权与债权进行比较,对物权的特性进行了详细的讲解,着重强调物权的排他性与优先效力。在此基础上,眭教授结合法律条文与真实案例,从一个全新的角度深入解析物权法的相关内容。他认为,《物权法》的制定对完善我国民法体系意义重大,有利于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就物权法的不足之处,眭教授也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眭教授的报告紧密结合民法建设主题和社会实际,法理知识与历史典故信手拈来,向我们展示了其深厚的物权法知识;他还就同学们的提问作了详细解答,以其幽默生动语言、充满睿智的思想,博得了同学们的阵阵掌声。(政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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