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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少林教授为学生做“建立夫妻间侵权责任制度”学术讲座

发布单位:科技处   发布日期:2006-11-12

11月4日下午3时,政法学院副院长焦少林教授在龙山校区教学楼C403教室作了题为“建立夫妻间侵权责任制度”的学术报告。来自法学专业的100多位学生听取了报告。

夫妻间侵权责任制度是婚姻法当中的一个前沿问题,焦教授对该问题进行了长期深入的研究。围绕着夫妻间侵权责任制度,焦教授首先从“夫妻间侵权责任”的概念切入,分析了夫妻间侵权责任的基本特征,指出夫妻间侵权责任的主体是夫妻一方,是夫妻一方因违反法定义务侵害另一方夫妻共享的身份权、独立享有的人格权、身份权、物权和知识产权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并认为夫妻间侵权行为具有特殊性,只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在此基础上,焦教授分析了建立夫妻间侵权责任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认为建立它既是男女平等、夫妻各自人格独立的必然要求,也是保护夫妻双方各自民事权利的客观要求,同时还是促进婚姻家庭稳定的现实需要。通过分析建立夫妻侵权责任的可行性,焦教授提出了构建夫妻间侵权责任制度的建议。

焦少林教授立足于现实生活中的问题,结合学术,报告内容丰富、观点鲜明、分析深刻,增进了同学们对本学科前沿问题了解。 (政法学院 郑柏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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