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切实做好2008届本专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提高学生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全面推进纽约国际官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根据《安庆师范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院发[2005]21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2008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 群
成 员:方锡球、王树明、叶淼林、张杰(外语)、张杰(物理)、
张洪波、张国定、汪时珍、吴根华、吴甘霖、吴云助、
何池洋、陈 可、周葆华、姚合生、荀安华、曹长德、
程 曦
下设办公室,成员由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全校本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的制定、组织毕业论文(设计)各环节的检查与工作评估、省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评选及全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
各院系应按专业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指导组(组成人员名单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备案),具体负责制定本专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计划、选派指导教师与评阅教师、审定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前期、中期及后期检查、组织论文(设计)答辩、审定论文(设计)成绩、开展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分析与总结等各项工作。
二、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根据学校教学质量工程子计划安排,本届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指导、评阅、评价等环节将全面实行网上操作和管理。指导教师和学生均须通过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有关环节的操作(具体操作程序另发)。专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各项工作仍与往届相同。
2、严格指导教师资格审查。凡不同时具备下列条件者,不得担任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
①具有讲师以上(含讲师)职称或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
②近两年承担了科研、教研课题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公开发表论文一篇以上(含一篇)或公开出版了专著或教材。凡不符合该项条件者,需向院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指导组提交一份相关学科的研究综述,经审查合格后,方可担任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
首次参加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工作的教师,应在具有高级职称教师的指导下工作;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人数不足的院系,可适当聘请校外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或本院具有高级职称的离退休教师参与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工作。
3、组织学习有关文件。各院系应组织指导教师和08届本专科毕业生认真学习教育部办公厅、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及纽约国际官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毕业论文(设计)指导过程的各项具体要求均应严格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4、认真审定学生毕业论文(设计)选题。教师所出选题应尽量结合本人课题研究与科研现状,尽可能减少虚拟选题数量,同时注意与上届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的重复率。各院系在教师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提交毕业论文(设计)选题后,应及时对选题进行审定。院系在审定学生论文(设计)选题时,应注意避免教师所出选题的重复及与上届选题的重复率,同时要充分考虑论文(设计)选题与学生所学专业培养目标的一致性以及学校现有教学条件及参考资料情况,要切实做到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为确保做到一人一题,各专业选题数量必须大于毕业生数。
5、人文教育专业毕业论文工作另行成立相应的毕业论文工作指导组,成员由文学院、政法学院、人文与社会学院派员参加,具体工作由人文与社会学院组织、协调,指导教师由文学院、政法学院、人文与社会学院共同选派。
6、毕业论文(设计)所需有关材料可直接从校园网教务处主页“下载中心”栏下载。
三、时间安排
本届本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11月上旬,学校拟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安排,发至各院系。
2、11月12日前,各院系按专业成立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指导组,拟订工作计划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审查指导教师资格。
3、11月13日至11月25日,各院系分别召开指导教师和学生动员会,学习有关文件,公布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要求;指导教师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选题申报。
4、11月26日至11月底,各院系毕业论文(设计)指导组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审定毕业论文(设计)选题。
5、12月1日至12月4日,教务处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审定毕业论文(设计)选题。
6、12月5日至12月16日,向学生公布选题、指导教师信息;学生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进行选题。
7、12月17日至20日,指导教师与学生见面,指导教师填写纸质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并下达给学生。
8、12月下旬至本学期末,学生撰写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交指导教师审阅,并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提交第一次“周志”(系统中名称);教师审阅开题报告,并通过教务管理系统系统及时评阅学生“周志”。院系进行自查,教务处组织抽查。
9、2008年4月13日前,学生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初稿交指导教师审阅,并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提交第二次“周志”;指导教师审阅论文初稿及学生“周志”。各院系开展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期检查。
10、2008年5月23日前,学生修改毕业论文(设计)初稿、二稿直至最终定稿,并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提交“周志”;指导教师审阅二稿、三稿及学生“周志”。
11、5月下旬,指导教师、评阅教师分别评定论文(设计)成绩,各院系通过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审核。
12、6月上旬,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13、6月中旬,教师通过教务管理系统登录学生毕业论文(设计)成绩。
14、6月下旬,各院系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分析,将有关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组织省、校级优秀毕业论文(设计)推荐、评选。
专科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各阶段时间安排与本科学生一致,操作方式仍与往届相同。
请各院系务必注意以上各阶段的时间安排,务必通知到每位指导教师和毕业生。逾期未能完成任务者,责任自负。学校将按各阶段任务安排,通过教务管理系统和其他方式开展抽查,对检查中发现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规定任务的,将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并将抽查结果作为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津贴发放和教学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特此通知
安庆师范学院教务处
2007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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