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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08年度安徽高等学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信息中心 发布日期:2007-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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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相关单位:

接省教育厅文件《关于2008年度安徽高等学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秘[2007]336号),省教育厅将于近期组织开展2008年度安徽高等学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就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类别

1、 高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

2、 高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重点项目;

3、 高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4、 高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自筹经费项目;

5、 高校省级专项科研计划项目。

前四类对“节能减排”项目给予倾斜。

二、 申报范围

1、高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的申报范围,为省属有条件的本科高校与中国科技大学、合肥工业大学联合申报。设立高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重大项目,旨在发挥中国科技大学和合肥工业大学两所部委高校的带头作用,采取与有条件的省属本科院校联合申报的方式,开展研究,为省属高校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奠定基础。申报方式为:先由省属部分本科高校根据学校自身学科特点和优势,提出研究领域和方向;经省厅科技处汇总、审核,并与中国科技大学、合肥工业大学科研处协调后,联合组织申报。项目实行双主持人制(合作方各一)。如经评审立项,资助经费各半。

重大项目申报经合作双方单位和个人签署意见后,由省属高校负责报送相关材料。

2、高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重点项目,限高等学校中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在岗教学科研人员申报。重点项目的申报向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倾斜。

3、高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一般项目,重点扶持中青年教师和科研人员。本科高校具有正高职称的,不予受理申报一般项目。

4、高校省级科研专项计划研究项目,由省教育厅根据教育和科研事业发展的需要,采取面向全省高校公开招标或委托方式组织申报。今年面向全省招标的项目有:“安徽高等教育发展现状与未来发展策略研究”、“安徽省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标准研究”。招标指南见附件。

三、 申报限额

1、各类项目实行限额申报。纽约国际官网申报数为30项(不含产学研项目)。

2、为保证研究人员能够高质量地开展研究工作,对申请者个人实行限项申请。申请者主持申请项目不得超过1项,参与项目数量不得超过2项。

3、为深入推进产学研合作工作,省教育厅今年将进一步加大对产学研合作经费的投入,支持高校与企业共建产学研基地和联盟。对高校与巢湖市和皖北地区产学研合作活动正式签约的项目,省教育厅今年将单独切块评审,以进一步体现对产学研合作的倾斜和支持。产学研合作项目由牵头高校申报,不占申报指标。

四、 注意事项

1、高等学校省级重大项目每项资助不超过10万元,省级重点项目资助经费每项不超过5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经费1万元左右。

2、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教师和科研人员不予受理申报。申报产学研合作项目不受此限。

3、为提高项目申报和评审效率,今年省教育厅将继续采用网络申报和评审系统。科研项目申报和评审网站网址为:www.ahsr.edu.cn。申报的程序和要求,请登录网站首页按项目申报说明办理。教师个人已经注册许可的用户名和密码继续有效。

4、与企事业单位签有合作协议已经落实研究经费和学校自筹经费的项目,可以申报高校省级自然科学研究自筹经费项目,申请者必须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申报者需交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其中包括一份原件),于2007年8月25日前由科研秘书统一报送科技处(联系电话:5301808),逾期不予受理。

科技处

二〇〇七年七月二十二日

附件:《安徽高等教育发展现状与未来发展策略研究》招标指南

《安徽省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标准研究》招标指南

附件:20070722-162601.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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