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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项目检查和经费核拨的通知

发布单位:信息中心 发布日期:2007-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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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科研项目的管理,有利于项目负责人顺利开展项目研究工作,请各项目负责人按期做好项目中期检查和结题工作,以免延误项目的研究进度。

项目中期检查后,科技处将按照学校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核拨其第二批科研经费。请各项目负责人检查自己的经费本子,如果项目已做中期检查或已结题而未核拨第二批经费的,请尽快到科技处办理核拨手续。

特此通知

科技处

2007年5月5日

菱湖校区:

安徽安庆菱湖南路128号
邮编:246011

龙山校区:

安徽安庆集贤北路1318号
邮编:246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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