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学校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议2024年冬季学位审核结果和硕士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自评结果。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校长彭凤莲,校党委常委、副校长、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副主席吴琼出席会议,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参加会议。研究生院、教务处以及继续教育学院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由彭凤莲主持。
彭凤莲指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学位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促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力支撑。她强调,要贯彻落实学位法,加快推进制度体系建设。提高师生对学位法的知晓度、关注度、贯彻度,以贯彻落实学位法为契机,以学位法为准绳,全面清理、修订现行的规章制度和政策文件,共同推进学校依法办学、依法治校、依法授予学位的能力和水平迈上新台阶。要严把学位审核,强化过程管理。要不断强化本科生和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持续完善学位授予工作流程,保证授位工作的严肃性、法定性、程序性、公正性。要进一步加强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严格制度,强化落实,严肃责任追究,严守学位论文质量底线。要加强对学位论文开题、中期检查、查重、盲审、答辩等培养环节的管理,层层落实责任,特别要加强对导师的管理,压实导师的指导和把关作用。要加强学位授权点建设,提高培养质量。要高度重视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全面检查各学位授权点办学条件和培养制度建设情况,认真查找影响质量的突出问题,认真领会专家意见,进一步正视问题、明确方向,凝练特色,完善提升自评报告质量,确保周期性合格评估全部通过。
会上,研究生院汇报了2024届冬季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审核情况和硕士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自评情况,教务处汇报了2024届全日制本专科结业生学历、学位审核情况,继续教育学院汇报了2024年冬季学期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历审核情况。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4届冬季硕士研究生学位审核结果、全日制本科结业生学位审核结果。(撰稿:白国梁 摄影、编辑:江伟 审核:华秀梅 陈秀)